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招聘9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9-23      点击人次:43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招聘公告
 
  我馆是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首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国首批国家一级博物馆。现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欢迎加入!
 
  招聘岗位
 
  外语讲解
 
  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英语、日语、韩语等相关专业;
 
  3.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日语N1级证书或韩语TOPIK6级证书。
 
  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外语讲解接待,社教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招聘人数
 
  2人
 
  中文讲解
 
  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2.播音与主持相关专业;
 
  3.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中文讲解接待,社教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招聘人数
 
  2人
 
  展陈设计
 
  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设计、策划等相关专业;
 
  3.取得相应学位。
 
  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展览研究、设计和策划等工作。
 
  招聘人数
 
  2人
 
  文献研究
 
  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文献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等相关专业;
 
  3.取得相应学位。
 
  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史学研究及文献资料整理等工作。
 
  招聘人数
 
  2人
 
  博物馆管理
 
  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博物馆管理等方面相关专业;
 
  3.取得相应学位。
 
  主要职责
 
  主要从事博物馆管理等相关工作。
 
  招聘人数
 
  1人
 
  薪资待遇
 
  1.缴纳五险一金;
 
  2.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3.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依照南京市编外员额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执行。
 
  招聘流程
 
  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招聘信息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公众号同步发布。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26日
 
  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学位、专业背景、资格证书等方面。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察、体检
 
  综合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主要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江苏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职期内缴纳五险一金。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
 
  025-87727218、
 
  025-86898652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简历投递邮箱
 
  wu.qing.wen@fes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