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贺州市政策清单

2025年6月16日   点击人次: 941   


2025届广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贺州市政策清单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就业见习补贴

实施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享受条件

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

2.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

3.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4.新增见习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

5.就业见习期满或就业见习期内提前离岗的见习人员,须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终止证明》

注意:(1)属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2)属于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其《就业创业证》信息。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政策内容

一次性求职补贴

实施对象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1).在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或其他省级民政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确无系统记录的,提供待遇发放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2).居民户口簿。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1).零就业家庭认定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2).居民户口簿。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1).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材料,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居民户口簿。

4.残疾毕业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查询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证情况截图。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经办银行、学校资助部门出具的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对象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享受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一、个人贷款人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均用于备核,下同)及复印件;

3.人员类别身份证明,合伙创业的应提供所有合伙人身份证明,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应提供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者和所有组织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4.已婚的贷款申请人应提供《结婚证》及其本人和配偶的信用报告,其他贷款申请人应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的信用报告;

注意:合伙创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组织者参照上述要求提供信用报告

5.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合伙创业的可提供《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从事种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出具证明。

注意:其他创业项目不需要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场地租赁协议、贷款项目企划书或用途说明或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

6.网络商户应提供网店经营(网店实名认证信息、好评率、营业额)截图、申报前6个月内的交易清单、交易流水证明或其他能有效证明交易情况的材料,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7.组织起来共同创业应提供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组织就业人员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8.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国家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2.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申请日前1年内新招用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符合人员类别的身份证明;

4.全体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由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6.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政策内容

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

实施对象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个体工商户

享受条件

对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5.劳动合同;

6.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实施对象

(1).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

(2).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一)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

1.《贺州市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 毕业生的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

3.劳动合同

二、灵活就业就业高校毕业生:

1.《贺州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原件一式两份;

2. 毕业生的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一次性创业补贴

实施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

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24个月,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工资发放凭证等申请材料(如可通过社保缴费情况确认运营或带动就业情况的,可免于提供)。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实施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青年群体

享受条件

参加目录内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技能类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按照广西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基准(见附表)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提供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补贴申请表;

3.补贴人员花名册;

4.培训结果佐证材料等。


政策内容相关信息

一·

政策内容

创业培训补贴

实施对象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指身份证或户口簿地址在农村的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青年群体

享受条件

有明确创业意愿的六类人员通过“先垫后补”方式,参加有资质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类合格证书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贴。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办理材料

1.培训机构向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补贴申请表;

2.补贴人员花名册;

3.培训备案材料;

4.学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5.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机构对培训过程全程录像视频或数字化监控材料等。


办理方式相关内容

一、现场办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1.市本级办理机构: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大道1-3号)

联系电话:0774-5136511

2.八步区办理机构: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

联系电话:0774-5282723

3.平桂区办理机构:贺州市平桂区就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A座二楼16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4-8839765

4.钟山县办理机构:贺州市钟山县就业服务中心(贺州市钟山县兴钟南路10号)

联系电话:0774-8972171

5.富川县办理机构:富川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贺州市富阳镇凤凰路175号)

联系电话:0774-7893634

6.昭平县办理机构:贺州市昭平县就业服务中心(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

联系电话:0774-2560259

编辑|黎恩巧

一审|庞正武

二审|肖耀科

终审|唐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