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上年度在贵港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 300 万人民币的人才等。
B类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际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上年度在贵港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 200 万人民币的人才等。
C类人才: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级教学名师,上年度在贵港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 100 万人民币的人才等。
D类人才: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省级特级教师、广西名中医、广西青年科技奖称号等人才。
E类人才: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贵港市名中医,上年度在贵港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 25 万人民币的人才等。
F1类人才:“985 工程”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 工程”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且符合贵港市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等人才。
F2类人才:贵港市重大项目和企业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技术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人才等。
F3类人才:享受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急需紧缺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