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提示:收取培训费、贷款培训,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体检、服装、押金等费用、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都属违法行为,请求职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类似情况,请立即举报。
2024年7月3日 点击人次:2280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4年,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下均路,是集蚕业科学研究、蚕桑良种繁育、蚕业技术推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等职能于一体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茶叶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65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基地位于桂林市金鸡路17号),是广西唯一一家自治区级公益性茶叶专业研究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广西茶产业需求开展茶树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品种选育繁育、茶树生态栽培、病虫害防治、茶叶加工、茶叶新产品开发等全产业链科技创新研究以及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三)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始建于1965年,于2014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桔研究所(果蔬研究所)更名而来,位于风景秀美的国际旅游文化名城桂林市七星区普陀40号,占地1800多亩,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拥有国家现代农业柑橘、桃、梨、葡萄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广西柑橘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等科研平台42个;组建有柑橘、葡萄、桃、梨、柿、猕猴桃、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食品加工、信息研究等科研团队16个。
(四)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立于1981年1月,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2000年7月增挂广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牌子,2018年3月增加负责广西农民体育协会日常工作。学校主要职能是承担农民科技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和农民培训,负责指导各地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运动。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站成立于1980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主要职责是承担畜牧业(包括饲料、奶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承担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工作;承担畜牧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畜牧公共信息和畜牧业技术宣传、培训服务工作。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蜂指导站成立于1986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号。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养蜂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养蜂资源保护与利用、蜂产品监测工作;承担养蜂业良种和技术推广工作。
(七)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7年(前身为广西兽医防疫检疫站,成立于1980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号。主要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指导开展屠宰加工厂(场)鉴定认证、屠宰技术流程改进、屠宰设施设备鉴定等屠宰技术工作;承担屠宰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相关信息数据收集、分析及报送工作;是广西省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
(八)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医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动物疫病防控和人兽共患病防制的专业性科研机构,已建成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和6个省部级科研平台。主要针对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动物疫病病原生态学、快速诊断技术、致病及免疫机理、新型高效疫苗和中兽药研发研究,为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畜牧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
(九)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北路51号,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及畜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兽药残留监控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资质认定、省计量认证等机构认可,具备向社会独立出具公正检测数据的资格。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牛研究所是全国唯一以水牛科学研究为主的省级科研单位,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1号,主要承担水牛科学研究、科研成果中试、技术培训、开发、种牛的培育和推广,以及畜禽(牧草)繁育、畜禽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职责。是全国最大的良种水牛繁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西首批人才小高地建设单位、科技创新金源单位等。
(十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品种改良站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24-2号。主要职责是承担我区种畜禽质量检测、良种登记、生产性能测定、遗传评估及品种改良等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成立于1986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七星路135-1号,主要负责开展渔业先进技术的示范推广和服务;承担渔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承担渔业生态安全和渔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工作;承担渔业公共信息和渔业技术宣传、培训工作等。
(十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0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青山路8号。建有12个省部级研发和公益性机构,建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虾蟹、特色淡水鱼、贝类和海水鱼4个综合试验站。分别在南宁良庆区、南宁武鸣区、防城港企沙镇、海南省乐东县、北海银海区建有淡水养殖、海水养殖以及罗非鱼良种繁育示范、罗非鱼南繁、北海中国—东盟海洋水产种业研发等五个研发基地。是广西主要的一所专业性、综合性水产科研机构,主要从事水产良种培育、苗种繁育、水产养殖、渔业资源与环境保护、鱼病防控、渔业工程和动物营养与加工等方面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与培训;承担全区渔业环境监测、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鉴定、水生动物疫病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渔业技术咨询与科普等公益性事业。
(十四)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引育种中心成立于1954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白沙大道30号,主要负责水产原良种的引育种研究与应用、养殖示范与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开展水产养殖的科学试验等。
(十五)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果技术指导站成立于1986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主要负责水果新品种的引进、选育、推广,新技术的引进、研发推广,开展水果采后处理技术研发、推广工作。
(十六)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制造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0日同意正式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是全区第一所制造类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地处南宁教育园区西片区即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校园占地面积800多亩。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制造业行业企业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所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十七)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3月16日同意正式设立、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高等职业学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区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建设与管理,教育教学业务接受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学院位于中国-东盟南宁空港扶绥经济区核心地段空港大道25号,占地面积1010亩。设有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与渔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商财经学院、食品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文化艺术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审计与质量监控处、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图书与信息中心、国际交流中心等4个教学教辅科研机构。学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开展以大学专科层次为主,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技术培训为辅的高等职业教育活动,培养以“三农”为主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所需的乡村振兴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十八)广西农牧工程学校
广西农牧工程学校(原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位于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学校、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五星级学校、自治区双优计划建设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三全育人”典型学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区文明小区。
(十九)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全区清廉学校建设示范单位,荣获自治区首批绿色学校、广西科普教育基地、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自治区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森林校园等20项荣誉称号。学校位于桂林市雁山区大学城,占地面积413.9亩,其中被誉为“岭南第一名园”的雁山园占地225亩,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二十)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和自治区优质职业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二十一)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至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的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A类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中职学校。现有学生人数超10000人,开设有农林牧渔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与信息类、交通运输类、新闻传播类、财经商贸类、旅游类、教育与体育类共八大类25个专业,其中自治区品牌专业建设2个、自治区优质专业3个。
(二十二)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二十三)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校园、广西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广西中职校“双优”立项建设单位。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二十四)广西机电工程学校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是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的国有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建校于1960年,位于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6号,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示范学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广西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自治区三全育人典型学校、自治区“双优计划”A类立项建设单位,连续两届获评自治区五星级中职学校。学校设置有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文化教育等五大类共 24个专业。
(二十五)广西水产畜牧学校
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创办于1960年,是隶属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地处南宁市的政治、文化、商贸核心区一埌东,占地面积243亩,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善,是自治区级重点、示范性、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也是自治区双优校建设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开设有动科、机电、工商、公共服务等5大类20多个专业,其中淡水养殖、畜禽生产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农机设备应用与维修、中餐烹饪5个专业为自治区级(省部级)示范性专业。
(二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中心成立于1989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主要承担全区水产畜牧兽医技术培训工作,开展畜牧兽医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二十七)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种畜场成立于1954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差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沙塘镇走马坪,占地面积1.3万亩。主要负责培育、引进优良种畜禽和保护地方优良品种等工作。目前主要打造发展广西特色名优水果产业和渔牧业示范基地,场办公区、生活区环境优美、空气清新。
(二十八)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朋种畜场成立于1965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差额拨款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位于广西柳州市柳江区百朋镇,单位主要职能是从事良种畜禽的培育和生产,畜牧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和地方物种保护工作。全场占地19200亩,目前有瘦肉型种猪场2个,种羊场1个,经济林木约5000亩,甘蔗果树等约3000亩,场部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有职工公寓楼。
(二十九)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种畜场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县城,主要职能是培育、引进优良种畜禽和保护地方品种等工作。单位核定编制129人,现有在职在编职工95人。全场拥有土地面积2.8万亩,现主要发展名特优水果种植业、特色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林业等农业产业,全力打造中国(广西)—东盟现代农业种业示范区。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08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 2日)为截至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则为1988年7月 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以下的,则为1983年7月2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9.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考试通知、开考比例调整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4年7月1日起,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gxzf.gov.cn/)查阅《岗位信息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信息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2日8:00至7月10日18:00期间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帐号,登录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信息确认。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核、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报名信息功能关闭,请尽量不要在截止报名的最后一天才提交报名,以免产生大量报考人员集中在最后时间报名造成网络拥堵或者来不及提交报名信息等情况。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8日8:00 至7月12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网上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名系统信息。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报考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
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打印报名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打印系统生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内容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的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笔试公告。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阶段。
(六)笔试
除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考核形式的岗位外,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实施的笔试(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6的,考试方式需增加笔试);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公告。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七)面试 (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1)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6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3)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面试(试讲)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公布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试讲)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试讲)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在面试(试讲)公告中作出备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2.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面试(试讲)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面试(试讲)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者面试(试讲)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试讲)人选。
3.面试(试讲)资格复审
面试(试讲)前,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试讲)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试讲)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试讲)前的3天内进行。
4.实施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试讲)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顺序。
面试(试讲)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试讲)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讲)成绩在面试(试讲)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试讲)公告。
5.成绩计算
(1)需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2)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八)考核
1.面试(试讲)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2.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九)体检
考核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限。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联系人:欧凤珠,电话:0771-218294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71-5505038。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1日
2024年7月3日
2024年7月3日
2024年7月3日